公督府
两晋、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。
两晋、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。
官名。将校的通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騪粟都尉,武帝军官,不常置。”主管诸官者称都,有卒徒武事者称尉。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员一人,六品,掌典禁兵督守殿廷。西晋员十人,六品,分隶左、右卫将军,朝会宴飨及乘舆出入,直侍左右,夜开宫城诸门,则执白虎幡监之,多选清望之士充任。东晋孝武帝太元(376—396)中改选
见“殿试”。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金代称殿试为御试。见“殿试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宋朝乡役名。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,以一百家为一大保,设大甲头一人,负责治安。
汉朝制度,指获准享有高于本职的仪制待遇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放为侍中、中郎将、监平乐屯兵,置幕府,仪比将军。”指准许享受高于本职的仪制的待遇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放为侍中、中郎将,监平乐屯兵,置莫府,
官名。简称江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江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江西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
官署名合称。隶中书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置。孔目房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、少尹、上佐、卫佐、伎术官、堂后官进奏、除授,及知州、通判差遣之事; 吏房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封册,驸马除拜,
即“抹里”。
皇宫之内称省中。据蔡邕《独断》,本为禁中,因避汉元帝皇后父王禁之讳,故改称省中。或以为汉朝原有禁、省之别,非自避王禁讳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