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兵、二等兵、三等兵,一等练兵、二等练兵。(3)国民党政府称军士之下的兵为列兵,亦分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等。
(1)清代士兵,经制的(即国家常设的)称为兵,非经制的称为勇。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,又各分正副。参见“目兵”。(2)北洋政府规定,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,分为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级;海军则分一等兵、二等兵、三等兵,一等练兵、二等练兵。(3)国民党政府称军士之下的兵为列兵,亦分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三等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上等第三级,任统领官,秩视副将,阶从二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佐冠以军医、制械等字样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以北京为首都,初期首都行政长官仍沿清制置顺天府尹,惟将顺天府衙署改称顺天府尹公署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十月四日公布《京兆尹官制》,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,作为特别行政区域,相当于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弓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内尚食局,掌中宫膳食之事,置典御及丞各二人。
宋以后书院多设在山林名胜之地,故称书院的主持人为山长,又南唐时始设白鹿洞书院,主持人称洞主;后亦泛称书院的主持人。
官署名。清制,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。海防同知共十四人,其中直隶一人,奉天、山东、江苏、福建各二人,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左领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一员,从二品。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。初以横行使、副使管勾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设引进使、副使各二人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臣官名,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。辽朝属客省,以引进使为长官
又作“三珪之位”。一说为三公爵位。一说为三卿爵位。《庄子·杂篇·让王》: “ (楚昭王)谓司马子綦曰: ‘屠羊说居处卑贱而陈义甚高,子綦为我延之以三旌之位。’”郭庆藩集释: “《疏》: 三旌,三公也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