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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匠案
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工部置,掌修造器甲工匠之事。南宋因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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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任职

    1、做官,担任官职。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“使黯任职居官,无以踰人。然至其辅少主;……虽自谓贲育亦不能夺之矣。”2、称职,称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:“顷之,代朱浮为大司空。博雅多通,称为任职相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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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见“武学学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