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户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户部员外郎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设都纪、副都纪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。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。其官有都纪、副都纪各一人。参看
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九族属籍,按时修其玉牒,书宗室子女適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等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的主官。见“宗人府”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有都统领、副统领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、隶翰林院,掌书写诏命及供奉书籍、笔墨、琴弈等。设待诏、艺学、书学、祗候、学生等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协领”。
即王国相。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置丞相一人,统众官。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,成帝更令相治民,如郡守,有长史,如郡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即官吏的俸禄。后世称薪水、今称工资。俸,也写作“奉”。汉朝的官俸是:大将军、三公俸,每月三百五十斛谷。中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八十斛谷。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二十斛谷。比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斛谷。千石俸,每月八
官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之主官。管理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。额设一人,以六部保送之司官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下设大吏四人,小吏八人等佐理馆务。另有捕盗章京一人,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,专司保护蒙古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