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典史

典史

官名。元朝置,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,为首领官。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。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,一般可升为吏目。明朝沿置,为各县首领官,未入流。掌出纳文移。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,则领丞、簿职,掌粮马、捕盗事。清朝亦置,为知县之属官,未入流。掌稽核狱囚。凡县不设县丞、主簿,则兼其职。例由儒士及吏员除授,亦以茶引批验所大使、厅州库大使、驿丞等升任。因元朝各县设县尉,主捕盗事,而明、清不设,多以典史任其职,故典史又别称县尉。


官名。元朝设此官,为知县的属官,掌管收发公文。明清沿置。明朝废县尉,存典史和主簿,主簿兼领县尉缉盗之务,主簿出缺时,典史兼管其务。到清朝,典史掌管缉捕和监狱;如无主簿和县丞,典史兼领其职务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知州知县等官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医中监

    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
  • 毡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十五年(1676)设。掌制造、收发弓箭、靴袜、毡片等。下设备弓处、备箭处、箭厂、骲头作、靴皮作、毡作、沙河毡作、帽作、杂活作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六

  • 判录司左司副

    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
  • 委任官任用资格

    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委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文官普通考试及格者; 二、文官高等考试初试及格者;三、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;四、曾任

  • 尚书主客郎

    即“主客郎”。

  • 知左右巡

    官名。唐置,由监察御史二人充任,属御史台察院。其职掌是每月巡视刑部、大理、东西徒坊、金吾、县狱,不限次数,一月一代。开元以后以殿中侍御史为左右巡使,此职遂停。参见“左右巡使”。

  • 腊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腌制干肉,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腊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 史二人, 徒二十人”, “掌干肉, 凡田兽之脯腊胖之事。 凡祭祀, 共豆脯, 荐脯&#x

  • 西藏帮办大臣

    官名。清置,见“西藏办事大臣。”

  • 王子院

    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王子各帐之事。设王子太师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皇子各帐之事。设王子太师、王子太保、王子司徒、王子司空诸官,下设王子班郎君,掌王子侍应之事。

  • 官吏俸禄,也指官吏职位或品级。汉朝官秩以石计,自二千石至百石不等。西汉主要为谷,东汉为半钱半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载有东汉百官受奉例。两晋南北朝大体仍沿汉制,以石计秩。唐朝以后与“品”连称。勃海国则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