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司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拱卫直使司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 (1370) 于各王府分置,各一人,从二品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刺奸曹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谏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见“督邮书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简称“督邮”。详“督邮”条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羽林左卫,永乐以后沿置,为上直亲军之一,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选举名目。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。清初定为五贡之一,每六年一次,乾隆七年(1742)改十二年一举。每次选府学二名,州、县学各一人,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,经朝考合格者,分别派充京官、知县或教职。科举制度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,一人,初为正六品,后改正八品。掌王府印章、符牌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度支尚书,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