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礼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,旋改称典礼司,设司正一人,正七品,司副一人,从七品,以宦官为之,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,升司正正六品,司副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,掌下列事项:一、礼制、乐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,旋改称典礼司,设司正一人,正七品,司副一人,从七品,以宦官为之,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,升司正正六品,司副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,掌下列事项:一、礼制、乐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。
功绩和名声。《庄子·山木》: “削迹捐势,不为功名。”科举时代用称科第。
材官中能以脚踏强弩使之张开的士官称材官蹶张。《汉书·袁盎传》:“夫陈平、绛侯辅翼高帝,定天下,为将相,而诛诸吕,存刘氏;君乃为材官蹶张。”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少府》。
官署名。清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置,属内务府。掌内廷大项工程的勘估、核销事务。其初由内务府大臣三人兼管,嘉庆十八年(公元1813年)改简派总理工程处大臣,由满洲大学士尚书一人,满洲六部侍郎一人
贡院官名。宋太宗雍熙二年(985)礼部试,派官巡察廊下,以防应试举人作弊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,命官员巡试铺。仁宗天圣二年(1024),正式置巡铺官。其后,每开科必置。科举考试执事人员。宋雍熙二年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掌统率亲军护卫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改名“武卫将军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统亲军护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许褚传》:“后数日(与马超)会战
官名。清末各学堂负责教务之职官,又名教务长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国各类中等、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。掌审量教法、修饰学规,稽察教员勤惰,考验学员优劣。有实施教学之责,约束学生之权。凡学
使职名。唐高宗仪凤(676—679)中始置,立四使: 南使有监十五、西使有监十六、北使有监七、东使有监九。其后增置盐州使,有监八; 岚州使,有监三。掌终岁巡按,以功过相除为考课; 其南使、西使各有丞三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改为渡河将军。
官署名。清末预备立宪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令设,次年开馆。掌研究各国政法制度,斟酌损益,编纂进呈。政务处王大臣兼领,下置提调二人,并章京等。三十三年改为宪政编查馆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