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礼院掌院大学士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臣下使用的礼乐超越礼制的规定。《谷梁传·隐公五年》:“舞夏,天子八佾,诸公六佾,诸侯四佾,初献六羽,始僭乐矣。”。
科举考试方法之一, 即“帖经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十五善射处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位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之下,由管理大臣于善射之官员内奏派。协助管理大臣掌习射事务。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刑部侍郎。参见“刑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宪部”。
吏员名。宋置,佐助知县审理狱讼。
官署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入北京后改明中书房而置。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驻防地之最高长官,见“将军”。官名。清代八旗兵世驻各省重地,称为驻防旗,其领兵将军,称驻防将军,如陕西的西安将军,江苏的江宁将军,浙江的杭州将军,湖北的荆州将军,广东的广州将军,四川的成
参见“小蕃部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崇祯十六年(1643)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。武官,正八品,位次于掌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