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名。清朝的下行文。指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,亦称“谕”,以别于对臣僚奏请而下达指示的“旨”。自雍正 (1723—1735) 以后,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,经皇帝审定后颁发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下品官。下有威取、特扬、皆平、最、度苗、功仰、臣悲、遗顺、功平、艺广、茂导等十一种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改公债司设置,泉币司部分职掌并入,属财政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,调查货币,货币计算;二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;三、监督造币厂;四、监督银行,发行纸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亦称“南府”。始于遥辇时期,由遥辇八部中乙室、楮特、突举三部组成,乙室部为核心。太祖继位以后,以耶律欧里思为南宰相,领南府三部。南宰相府成为常设机构,分理全国政事。圣宗时,南府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晋书·慕容垂载记》: “ (慕容) 俊将图兼并之计,以慕容恪为辅国将军,慕容评为辅弼将军,阳鹜为辅义将军,慕容垂为前锋都督、建锋将军,简精卒二十余万以待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。设郎中,满洲一人; 员外郎,满洲一人; 主事满洲一人、蒙古二人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释官名。同“吴”,又称“虞人”。相传尧舜时始置,周朝沿置。掌山泽苑囿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于是以益为朕虞”,“益主虞,山泽辟。”裴骃集解:“马融曰: ‘虞,掌山泽之官名。’”《同簋铭》: “王命同左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八等,俗称“半个前程”。乾隆元年(1736)定汉文名为“云骑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三级。叙正五品。凡封爵自此始。参见“云骑尉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庆之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梁书·武帝纪》。
西周、春秋战国时使节交往相互应对的言辞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 “我于辞命,则不能也。”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属象胥,谕言语,协辞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