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。非正授者,则带守阙、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。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,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。如门下省甲库令史,补正名后,八选可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见“中书五房”。官署名,唐初置,属中书门下。五房是:吏房、枢机房、兵房、户房、刑礼房。五房分曹办事,掌主众务,职同宰相,事无不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学习审判员亦称学习审理员,即见习推事之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由宫分人组成的军马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南朝陈及北魏亦置。为前军统帅。《三国志·张翼传》: “(诸葛) 亮之出武功,以翼为前军都督,领扶风太守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主领前军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翼传》:“亮出武功,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推官之事,与判官同助理本府公事。
爵名。同“执圭”。春秋战国楚置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:“楚国之法,得五 (伍) 员者,爵执珪,禄百担,金千镒。”1、爵名,东周、秦、汉初有此爵,也称上执珪,也写作“执圭”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尝与秦
官署名。西夏中等司。
官名。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。洪武九年(1376)置,三人,正八品,佐司使掌司事。十三年,改左、右司副。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