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经局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,掌经籍。设太子洗马、典经守舍人等官员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宫,掌经籍。设太子洗马、典经守舍人等官员。
帝王制定的法律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“故因史记作《春秋》,以当王法,以辞微而指博,后世学者多录焉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任城威王彰》:“代郡乌丸反,以彰为北中郎将,行骁骑将军。临发,太祖戒彰曰:居家为父子
官名。北魏置。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,掌马及杂畜的牧养。《魏书·宇文福传》: “(宇文福)除都牧给事。”“时仍迁洛,敕福检行牧马之所。福规石济以西、河内以东,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,至万历时始差御史。掌督理南粮北调、监兑粮米、催儹运船,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。
官名。隋朝鸿胪寺崇玄署置为长官,一员,从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为宗正寺崇玄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京都诸寺观名数、道士帐籍及斋醮之事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
罕见的能干之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思王植传》:“《书》曰:有不世之君,必能用不世之臣;用不世之臣,必能立不世之功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田猎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 “兽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”杜预注: “虞人掌田猎”,“兽臣,虞人”。“虞人”的别称,掌田猎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“兽臣司原,敢告仆夫。”集解:“兽臣,虞人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。后分设京畿、江淮、济州三都漕运使司。二十五年,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,内司仍旧名,外司称都漕运使司,于河西务置总司,临清置分司,领接
官名。西汉置,长安四市均设,为市长副职,属左冯翊,主管市政。官名,西汉置,为长安市令市长的佐官,助令长掌管市政及市场交易和物价平衡等。参看“长安市令”、“长安市长”条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吏部选任府、州、县正官和佐贰官之方法,万历二十二年(1594)始定,以杜权贵请托之弊。凡大选、急选,吏部文选司郎中将缺员品秩、任所远近及选人合宜与否,注入签中,任选人抽取以定。初行尚可杜
即“督粮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