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郡书佐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。初只四人,后屡增至十二人,宗室一人,满洲十一人。初制五品,康熙九年(1670)改为正九品,寻改为视出身为差。乾隆元年(1736),改定以六品冠带食七品俸
官名。清置,简称提刑按察使,掌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等,详见“提刑按察使”条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》。
官名。①战国时县级行政机构长官。自秦汉后历代相沿,元改县尹,明、清改称知县。②汉朝中央政府所属机构长官及诸侯王国官员如尚书令、中书令及九卿所属各官署令、长亦多称令。隋、唐五代中央部分高级官署如尚书省、
参见“通政使司左参议”。
手工业生产机构。太平天国在金田起义后不久,即已把参加革命的手工业工人单独编为营,生产军用物资。定都天京之后,前期在天京城内废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,实行手工业国营,按手工技艺分业组成衙署,其所辖各业的规
参见“内三院”① 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蒙古语,意为掌驿站者。元代文献中通常指驿站或站官。元代的驿站,以大都为中心,东连高丽,东北至奴儿干(今黑龙江口一带),北方到吉利吉斯(今叶尼塞的上游),西南抵乌思藏(今西藏地区),南接安南、缅国。陆站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官名。亦称“右民郎中”。西晋分民曹郎置,为尚书省右民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东晋省并左民郎。北魏复分置。初属右民尚书,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后属度支尚书。太和十七年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