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局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正位閤门之禁及承奉宫中事务。设令、丞、局长领局事,秩从八品、从九品,宣宗兴定五年 (1221) 升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辖有各殿位都监、同监数人及御直、内直共六十四员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正位閤门之禁及承奉宫中事务。设令、丞、局长领局事,秩从八品、从九品,宣宗兴定五年 (1221) 升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辖有各殿位都监、同监数人及御直、内直共六十四员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钟鼓司”,继改“礼仪监”、“礼仪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“掌仪司”。掌内廷礼乐及太监之品级、升调诸事。每届纂修玉牒之年,将未入黄册之皇子、皇孙、公主等开单送
官名。①十六国前凉置。席仂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晋书·张轨传》。② “中录事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率更寺置中盾署,有令及丞,掌周卫禁防,漏刻钟鼓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南宋御营使司、宣抚使司置,助理本署公事,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。
周朝诸侯封君别称。《国语·郑语》: “准谢、郏之间,其冢君侈骄,其民怠沓其君,而未及周德。”对诸侯国国君的尊称。《尚书·泰誓》:“王曰:嗟,我友邦冢君,越我御事庶士,明听誓。”注:“冢,大……称大君,
官名,三国魏置,八品,为司竹都尉的属吏,佐都尉掌竹务。参看“司竹都尉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户部左曹检法案,掌诸州楼店务房廊课利,僧道免丁钱及土贡之物。
官名。宋置,为审刑院的长官,见“审刑院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