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、明、清各州僧正司主官。详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,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官名。宋朝内侍省置,位在后苑散内品之上、北班内品之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内侍省置。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祝丞”,西汉置,为雍太祝令之副,在五畤祭祀时助令迎送神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雍畤”条。
明朝时称宫内有权势的太监,如司礼监秉笔太监、随堂太监,及各监、司、局掌印太监为大铛。
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。
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的合称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,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改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,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,复又裁撤。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户部银行设。总行设北京,重要商埠、省城设分行。经理银行一般业务,并代国家发行纸币、经理国库之权。置正监督一人,副监督一人,理事四人。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。各分行设
官名。元置,为崇福司的副长官。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