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八府宰相
官名。元朝置。掌蒙古诸王朝觐傧介之事,与蒙古翰林院官一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,贵近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,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。
官名。元武宗或仁宗时始置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;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。以其贵似侍中,近似门下,故特以“宰相”之名荣宠之。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充任。大德九年(公元1305年),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掌蒙古诸王朝觐傧介之事,与蒙古翰林院官一同译写润色诏令文字,贵近似宰相而无授受宣命,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担任。
官名。元武宗或仁宗时始置,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;遇有诏令,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。以其贵似侍中,近似门下,故特以“宰相”之名荣宠之。秩同二品,例以国戚勋贵子弟充任。大德九年(公元1305年),以灭怯秃等八人为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蒙古国初期,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,后创立运司,立提举盐榷所,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。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改为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。至元二年(1265),以刑部侍郎、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又称小选,由吏部郎官主之,掌流外人铨选之事,曾一度废罢,德宗贞元二年(786)复置。五代沿置。宋初因之,掌诸司胥吏考试、升迁及年满出官之事,择中选者补正名,叙其劳绩。神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掌木局事务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① 处理政府重大机密事务之官署。《北史·刘洁传》: “洁久在枢密,恃宠自专,帝心稍不平。”时刘洁任尚书令,“枢密”指尚书令治事之所。唐朝中期以后则专指枢密院。参见“枢密院”。② “枢密使”省称。③明朝
官名。北魏置,掌侍卫皇帝左右。《魏书·恩幸传》: “(侯刚)稍迁奉车都尉、右中郎将、领刀剑左右。”
官名。清朝光禄寺主管官。乾隆十三年(1748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常员。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清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以后,特简满大臣一人
即“四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①爵名。清朝蒙古贵族封爵之第七等。位次辅国公。土默特左旗和喀喇沁三旗称“塔布囊”。有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之别,秩视一品至四品。此外,新疆回部吐鲁番和哈密的贵族封爵制同蒙古,亦有台吉。②官名。清朝设于内蒙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