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匠中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居左右平章事下,比唐朝尚书仆射。
①指在国子监就读之学生。为入仕途径之一。五代时已有此称。后唐制,国子监每年置监生二百名。初补时交束脩钱二千,及第后交光学钱一千。宋朝亦沿此称。明朝监生分举监、贡监、荫监、例监四种。凡以举人资格入监读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司长官,掌诸侯朝觐礼仪。下设小蕃部下大夫、小蕃部上士、小蕃部下士以佐其职,领掌交上士、司匡上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
流外官名。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,员额五十六人,流外四品,掌与按摩师同,惟地位稍低,参见“按摩师”。
官名,汉置,为侍御史之长官,西汉时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东汉时领侍御史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违失者劾奏。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、大封拜
官名。见“刑部照磨”。
宋制,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。元制,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,以皇帝的“制”任命之。
官署名。①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置,掌依典礼裁定行礼所用仪仗、法物等制度。多以参知政事为判院,学士、丞郎、诸司三品以上为知院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废。②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七年(166
①官署名。唐朝置,分属所在州府而总隶于少府监,掌造钱币,置监一员,以所在都督、刺史判; 副监一员,以州府上佐判; 丞一员,以判司判; 监事一员,以参军或县尉知之。凡七监、武宗会昌(841—846)中增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