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稽查各分厅岗位线路,救护火灾,弹压暴动,保护中外大员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八人,巡警二十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稽查各分厅岗位线路,救护火灾,弹压暴动,保护中外大员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八人,巡警二十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园池署”。
官名。民国初年置国务院,设国务总理,协助大总统处理政务,担任国务会议议长,对外代表国务院,副署大总统一切命令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国务院的首长。《临时约法》时期政府实行内阁制,国务总理是实际的行政首
太常少卿简称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管双单月铨选、议叙、各官及吏员、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、验看、分发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①查核察看之意。东晋、北朝有检校御史。②官制用语。初谓代理,隋及唐初皆有。《资治通鉴·唐高祖武德三年》:“诏(李)仲文检校并州总营。”胡三省注: “检校官未为真。”即尚未实授其官,但已掌其职事。中唐以
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
唐代不备防人处城门及仓库门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城及仓库门各二人;须守护者,……每城门各四人,仓库门各二人。其京兆、河南府及赤县大门各六人, 库门各三人,……其州城城郭之下户数不登者,通
官署名。即京朝官差遣院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置,掌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、注拟差遣之事。淳化四年(993)罢,以其事归审官院。官署名。宋太平兴国六年(公元981年)置京朝官差遣院,简称差遣院,
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清初于御马、御用、尚衣、尚膳诸监俱设左、右副管各一人,为都管之副。后因改设郎中,员外郎等官,遂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