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奏事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官名。掌管田事。《尔雅释言》:“畯,农夫也。”疏:“农夫,田官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设二人,正五品。
官名。汉武帝初置。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秩二千石,戌卫京师,兼任征伐,有丞、司马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载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,外掌西域,或谓“西域”当作“四城”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武帝置,掌北军垒门内,外掌
官名。晋设此官,驻广州,主护南越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所置六仪之一,位居第二,正二品,与淑仪、贤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共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库名。唐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
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。包括总领事馆、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。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。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、领事、副领事、随习领事等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一月二十一日公
官名。北宋每皇帝出征、巡幸,则于京师置,掌京城弹压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