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政部

内政部

官署名。原名内务部,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,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民政、警政、地政、礼俗五司,及统计处。设部长一人,总理部务;另有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初直隶国民政府,管理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置秘书处及民政、警政、卫生三司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行政院成立时改隶行政院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四月四日修正公布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内政部设总务、民政、统计、土地、警政、礼俗六司,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,调整为总务、民政、户政、警政、礼俗、营建等六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部务;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辅助部长处理部务;参事四至六人,撰拟、审核本部的法案、命令;秘书六至八人,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;司长六人,分掌各司事务; 科长二十二人至二十八人,科员一百至一百三十人,承长官之命令,办理各科事务;技正八人,技士十二人,编审八人,视察十至十六人,统计长一人,会计主任一人,承长官之命,分理各种事务,部的直辖机关有首都警察厅、中央警官学校。卫生署在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初建时隶内政部,后直隶于行政院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,卫生署与原隶军事委员会的禁烟委员会改隶本部。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卫生署又直隶于行政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用文官

    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
  • 典属司

    官署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”。

  • 皇太孙

    即“太孙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招练道

    官名。明朝于山东省间设。为本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专理招练兵勇之事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山东间设招练道,招练士兵,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事。清代废。

  • 官谤

    官吏失职而受责难。《左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:“敢辱高位,以速官谤。”

  • 翰林直学士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,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之下,从四品,不限员额。其应奉文字者,衔内带知制诰。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,当为沿金制而设。

  • 中尚食局监

    官名。北齐设置,见“中尚食局典御”。

  • 十六卫

    军事管理机构合称。唐朝以十二卫加左右监门卫、左右千牛卫,始称十六卫。掌禁卫。五代至宋沿之。唐朝后期渐存虚名。军事机构的合称,隋唐皆置,又称南衙,掌宫廷宿卫。隋文帝开皇年间,置左右翊卫、左右骁骑卫、左右

  • 在城都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五代时后梁有潭州在城都指挥使, 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一》记楚王“殷命在城都指挥使秦彦晖将水军三万浮江而下。”胡三省注:“在城都指挥使尽统潭州在城之兵。”

  • 分巡道

    官名。即“巡道”。官名。简称巡道,明清时设置。分巡之名,始于唐代,唐代遣使分道出巡,当时称为分巡某某道。明初,恐府县官贪鄙不法,故于直隶府州县设巡按御史,各按察司所属设试佥事,旋裁撤试佥事,改按察分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