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政部

内政部

官署名。原名内务部,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,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民政、警政、地政、礼俗五司,及统计处。设部长一人,总理部务;另有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初直隶国民政府,管理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置秘书处及民政、警政、卫生三司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行政院成立时改隶行政院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四月四日修正公布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内政部设总务、民政、统计、土地、警政、礼俗六司,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,调整为总务、民政、户政、警政、礼俗、营建等六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部务;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辅助部长处理部务;参事四至六人,撰拟、审核本部的法案、命令;秘书六至八人,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;司长六人,分掌各司事务; 科长二十二人至二十八人,科员一百至一百三十人,承长官之命令,办理各科事务;技正八人,技士十二人,编审八人,视察十至十六人,统计长一人,会计主任一人,承长官之命,分理各种事务,部的直辖机关有首都警察厅、中央警官学校。卫生署在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初建时隶内政部,后直隶于行政院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,卫生署与原隶军事委员会的禁烟委员会改隶本部。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卫生署又直隶于行政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句盾

    官名,也写作鉤盾、钩盾,汉置,属少府,掌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《汉书·五行志第七下之上》:“谓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,走入横城门,入未央官尚方掖门,殿门门卫户者莫见,至句盾禁中而

  • 永巷

    官署名,少府、詹事、大长秋皆设此官署。武帝太初元年,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(庭)。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掌宫中官婢、后宫事务等,有监狱。东汉掖庭、永巷并置,均属少府,俸六百石。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,

  • 交代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官员因迁调或其他缘故离任,必须将任内经办之已毕、未完事件,词讼案件,档案文卷以及仓库钱粮等,向新任或署任官员交接清楚,谓之交代。官员交代期限、手续等均有定制,违限或违制者,视不同

  • 镇都副将

    官名。北魏于缘边诸镇置,镇的副长官,佐镇都大将掌镇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。

  • 大名府尹

    见“大名府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河南府尹”。

  • 守刺

    太守和刺史。《宋史·胡寅传》:“遴选守刺,久于其官。”

  • 五均司市师

    官名。新莽置之。王莽依《乐语》有五均之言,于长安以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五都设五均官。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长安东市称京,西市称畿,洛阳称中,余四都各以东西南北为称。下置交易

  • 廉访司

    肃政廉访司简称。

  • 文德待诏省

    即文德省。

  • 巡绰官

    见“巡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