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爵名。清朝于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世爵之下所加四级世职的最末一级。上有轻车都尉、骑都尉、云骑尉。清朝以公侯伯(超品)子(正一品)男(正二品)、轻车都尉(正三品)、骑都尉(正四品)、云骑尉(正五品)、恩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,以理军中词讼。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仍置断事司,设断事,正六品,副断事,正七品。
翰林院、翰林学士院官员的统称。唐、宋有翰林待诏、翰林供奉、翰林学士及茶、酒翰林等,辽、金、元有翰林学士等,明、清有翰林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,侍读、侍讲、修撰、编修、检讨、庶吉士等。详见各条。官名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君王出入清除道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条狼氏,下士六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执鞭以趋辟,王出入,则八人夹道。公则六人,侯伯则四人,子男则二人。凡誓,执鞭以趋于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史馆所属编书机构,掌编修国史、会要、实录、日历,以馆职分领其事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国史院”。
散官名。明置,文、武正一品,初授。官名。明制,文之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,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·文之散阶》。
官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见“正谏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