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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省使

官名。辽置,见“内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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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简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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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西周百官统称。《诗经·周颂·臣工》: “嗟嗟臣工,敬尔在公。”毛亨传: “工,官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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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察核各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等正杂用费、建筑购办以及军需司经理之各项用款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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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
  • 第二领人酋长

    即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参见“第二领民酋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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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,一员,正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河渠署”。

  • 器物局提点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
  • 福建船政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