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长官。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国民政府设立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,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七人至九人,均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选定,由国民政府特任。委员长为军事委员会最高将官,由委员中互推三人至五人为常务委员,辅助委员长筹划一切事宜;后来在常务委员之外,更设副委员长,有时一人,有时二人。至于委员的人选,当时规定军事参议院院长、参谋本部的参谋总长、训练总监部的训练总监、军政部长、海军部长以及军事委员会的各厅主任,均为当然委员。抗战以后,不设副委员长,规定参谋总长、副参谋总长(二人)、军令、军政、军训、政治四部部长及军事参议院院长为当然委员。委员长有统帅权,对于军令事项可以独自处理;但委员会职权范围以内的其他事项,则须经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决定,不由委员长单独裁决。抗战期间,国民党中央一度授权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对党政统一指挥,在军事方面,也加强了委员长的权力, 军事委员会《组织大纲》规定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“襄赞委员长筹划国防用兵之大计”,军事参议官则“备委员长之咨询”,参谋总长“为委员长之幕僚长”,则事实上已由委员制转变为“独任制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贼曹掾

    官名,汉置,为太尉属官,俸三百石,掌贼曹盗贼事。《后汉书·铫期传》:“光武略地颍川,闻期志义,召署贼曹掾。”郡县也置贼曹掾史,掾为正,史为副,主曹事,掌捕盗贼。

  • 奉常寺正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奉常寺”。

  • 英文秘书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盐运使公署,见该条。

  • 护军管理处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

  • 蒙古架阁库

    见“架阁库”。

  • 都船狱令

    官名,属执金吾。掌都船狱。如淳注而引《汉仪注》说:“都船狱令,治水官也。”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中尉》。按:如说非也。

  • 五院都监

    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监治五院部。

  • 军谋从事

    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设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,为军议从事的异称,掌参议军事。

  • 捺钵

    辽中期以后的政治中心。《辽史·营卫志序》说:“有辽始大,设制尤密:居有宫卫,谓之斡鲁朵,出有行营,谓之捺钵。”辽兴宗以后捺钵逐渐形成定制,春捺钵在春州鱼儿泊捕鹅,在鸳鸯泺或混同江钩鱼;夏捺钵在永安山或

  • 参游都守

    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的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