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军事委员会委员长

国民党政府最高军事指挥长官。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国民政府设立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,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七人至九人,均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选定,由国民政府特任。委员长为军事委员会最高将官,由委员中互推三人至五人为常务委员,辅助委员长筹划一切事宜;后来在常务委员之外,更设副委员长,有时一人,有时二人。至于委员的人选,当时规定军事参议院院长、参谋本部的参谋总长、训练总监部的训练总监、军政部长、海军部长以及军事委员会的各厅主任,均为当然委员。抗战以后,不设副委员长,规定参谋总长、副参谋总长(二人)、军令、军政、军训、政治四部部长及军事参议院院长为当然委员。委员长有统帅权,对于军令事项可以独自处理;但委员会职权范围以内的其他事项,则须经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决定,不由委员长单独裁决。抗战期间,国民党中央一度授权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对党政统一指挥,在军事方面,也加强了委员长的权力, 军事委员会《组织大纲》规定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“襄赞委员长筹划国防用兵之大计”,军事参议官则“备委员长之咨询”,参谋总长“为委员长之幕僚长”,则事实上已由委员制转变为“独任制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分府

    清朝同知之别称。

  • 东京小宗伯上大夫

    参见“东京小宗伯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文馆词林》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《大将军赵芬碑铭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,置六府于洛阳,除小宗伯,摄夏官府事。”参见“小宗伯上

  • 文官普通考试委员会

    考试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《文官考试法草案》和《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》,规定文官普通考试由中央和地方分别办理。中央各官署及其直辖各地方官署需要人员时,由各官署长官就署

  • 寺互丞

    官名。秦及西汉置。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都尉,后属中尉、执金吾,为寺互令副职。东汉省。官名,为寺互令之佐官,主官府门禁,助令掌寺互以挡行人。

  • 左羽林倅长下士

    官名。 西魏、 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
  • 三左三右

    西周时期辅佑天子执政的六位大臣。一说即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分立于周天子左右。《小盂鼎铭》: “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,昧爽,三左三右、多君入服酒。明,王格周庙。”另一说认为三左为司土、司马

  • 副军医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。

  • 司玉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,佐司玉下大夫、小司玉上士掌本司事务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奋武尉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新置散职八尉之一,从六品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从六品。

  • 对拜

    官场用语。唐、宋贡举考试的一种仪式。凡试进士日,于考场厅前设香案,知贡举官等照规定仪式而拜,举人答拜,然后下帘幕,出示试题,进行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