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为殿中侍卫武官。《魏书·安同传》: “(安同)父屈仕慕容, 为殿中郎将。”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晋代内重外轻,士大夫多不愿出任地方官而乐意于任中央官,于是有先经外官著绩然后入为内官的限制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令”。
东汉京城洛阳十二门,每门置候一人,掌城门兵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》:“城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雒阳城门十二所。司马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兵。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雒阳城十二门,其正南一
官名。春秋战国晋、魏等国置。掌管公卿大夫之庶子事务。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晋于是有公族、余子、公行。”杜预注:“皆官名。”《吕氏春秋·报更》: “张仪,魏氏之余子也。”国君的近卫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余子本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双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初授官及考定升降者归双月选,按平常之缺依序升除。清朝沿之,以属于除班、升班之官员人双月选。后以补班内丁忧起复之汉郎中、员外郎、主
①春秋战国时诸侯嫁女随嫁或陪嫁之人。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媵御馂。”郑玄注:“古者嫁女必侄娣从,谓之媵。侄,兄之子; 娣,女弟也。”《公羊传·庄公十九年》“媵者何? 诸侯娶一国,则二国往媵之,以侄娣从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巡警部警保司卫生科事务归併办理。掌核办防疫卫生,检查医药设置、病院各事。辖保健、检疫、方术三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,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,为长秋监次官,从五品,用士人。官名。隋置,为长秋监的副长官。见“长秋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