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医长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掌军医事务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掌军医事务。
托付国政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子皮以为忠,故委政焉。子产是以能为郑国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-220)中曹操置。管理屯田事务。《三国志·仓慈传》: “建安中,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,以慈为绥集都尉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淮南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仓慈传》:“始为
见“左卫”① 。
官署名。南宋于太平州、镇江、建康府、利州、鄂州等处置,各设监官一人,掌各地粮料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正八品,掌王府中医疗之事。
官名。见“禁烟总局” 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内侍省官员,统领内侍省契丹、汉人、渤海内侍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为特别部员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,为特别部员。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。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;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
“右武伯中大夫”的省称。
陆海军官佐等级之一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 分为大将军、左将军、右将军三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