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学司

军学司
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、教育两科归併设立。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。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、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七人,科员三十四人,录事十二人及编译局总办各员,分司各职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称军学处。②清末海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三司设,旋併人海军部。掌海军学堂教育,舰队训练。辖教育、训练,谋略、侦测、编译五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五人,科员十四人,录事八人,分司各职。


官署名。(1) 隶属于海军部。清末始设,掌海军教育、训练、谋略等事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教育、训练、谋略、编译四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与录事。南京临时政府于海军部设教务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学司,其职掌如下:一、所辖各学校一切章程的制定、筹办;二、拟定所辖学校教育纲领、计划,审查教科书;三、各校职员奖罚;四、学生奖罚、考试;五、留学生和选派高等专门学员;六、拟定各兵科操典、教范;七、制定练营、鱼雷营、训练管理等规则;八、舰队操演;九、计划训练改良;十、编缉、印刷;十一、军学人员考绩;十二、其他教育、训练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海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海军部亦置军学司,司内分设航海、轮机、制造、士兵四科。(2)隶属于陆军部。清末于陆军部暂设军学处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置军学局,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学司,其职掌第一至第六项与海军部同, 其他所掌为:七、军队教育、训练的改良;八、全国军队校阅、特种兵演习;九、编缉、印刷;十、编订军语、军队符号和各种军用图籍表; 十一、其他教育、训练事项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陆军署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央卫生委员会

    卫生部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卫生部为讨论全国卫生设施而设置,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二月十七日公布的《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本会委员定为十三至十七人,由卫生部部长延聘富有卫生学识经验的

  • 都提举万亿绮源库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(1287)。掌诸色段匹。属户部。官名,元朝置,正四品。掌诸色缎匹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
  • 定汉将军

    杂号将军名。西汉末年王岑自称定汉将军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“王岑亦起兵于雒县,自称定汉将军,杀王莽庸部牧以应成,众合数万人。”

  • 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

   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收发文件,押解人犯,管理茶役,灯夫,传差,发放马匹草料等事。设巡官二人,巡长四人,巡警二十人。所属各分厅亦设事务所,职掌略同。

  • 总巡

   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,属监视官,分超等、头等、二等、三等四级。

  • 二等道

    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:一是辖县较多、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;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;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。

  • 即补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授官,遇缺即用之例。凡属特用班、即用班之官员,不入月选之班,遇缺即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率先补授各缺。

  • 主泊山史

    县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南安长王君平乡道碑》。因县境有泊潭山当平乡新道的要冲,故置吏以守护之。

  • 任官的年龄限制

   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汉制,博士限年五十;从军至五十六岁衰老免归者得为亭长;又选举孝廉有限年四十的规定,则其入仕当在四十以上;博士弟子限年十八以上,一岁课试,通一艺者得补官,则其任用年龄至少当在二十左右。

  • 衔枚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衔枚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衔枚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衔枚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