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政长官公署

军政长官公署

官署名。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某些地区设立长官公署,管辖区内的军事与行政事务。最先设置的是西南行政长官公署,国防部成立后改称军政长官公署,内部机构亦有所调整。又有西北军政长官公署与东南军政长官公署的设置。其组织情况可以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十月二十一日以行政院令公布的《西北军政长官公署组织规程》为例:西北军政长官公署以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新疆四省为辖区,长官、副长官各一人,统辖辖区内军事,并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政务,关于军事事宜,兼受国防部的监督指挥。公署内设参谋长一人,副参谋长二人,承长官、副长官之命,处理一切军事事宜;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各一人,承长官、副长官之命,处理一切政治事宜。又有高级参谋五至九人,参议二至四人,咨议二至三人,副官长一人。署下分设下列各室、处以分掌各项业务:长官办公室,掌理文书、译电、机要文件撰拟及不属各处诸事宜;第一处,掌理人事行政,点验校阅,人马查报及兵役督导诸业务;第二处,掌理情报防谍,兵要地志及谍员受训诸业务;第三处,掌理作战动员、计划、命令、整编、训练、绥靖诸业务;第四处,掌理补给计划、交通、运输、通讯诸业务;监察处,掌理本署有关监察业务;总务处,掌理交际、管理、庶务、会计、粮服及治疗诸业务;军法处,掌理军法审判及检察诸业务;政工处,掌理政训、民事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之指导,考核及调查,俘虏管训与抚慰诸业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落职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,因过犯被削夺职名,称落职。宋制,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,被撤销所加职名,称为落职。

  • 太乐署丞

    官名。即太乐丞。即太乐丞,详见“太乐丞”条。

  • 中书官

    泛指中书诸官,掌图书秘记章奏等事。《汉书·石显传》:“(石显)少坐法腐刑,为中黄门,以选为中尚书。宣帝时任中书官……恭死,显代为中书令。”

  • 东西二官厅

    明代军事组织名。武宗时,以边防告急,从团营中选取三万人从征,号称东西二官厅,各由一都督统率。此后以二官厅军为“选锋”,而称十二团营为“老家”。参见“团营”。

  • 康里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武宗至大元年(1308)七月,统康里军士,亦称康礼卫。置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。三年正月,罢。

  • 准人

    官名。又称“淮夫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、准人。”孔安国传: “准人平法,谓士官。”孔颖达疏:“准训平也。平法之人谓士官也。士,察也,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,故谓

  • 内藏曹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宫内库藏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张祐)积劳主曹监,中给事,赐爵黎阳男,稍迁散骑常侍,都绾内藏曹。”

  • 内府令

    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府局长官,皆置二员,正八品下,掌中藏宝货,给纳名数。

  • 提举官告院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,员一人,以知制诰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置主管官。参见“官告院”。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

  • 司农司丞

    官名。明朝司农司副长官,位在少卿下。朱元璋吴元年 (1367) 于司农司置,正五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 罢。三年复置,四人,四年再罢。协卿、少卿共掌农耕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