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械局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局内分设枪炮、材具二科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械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局内分设枪炮、材具二科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械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宦官职名。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,设总督太监一人,掌管上林苑之事。下设提督太监四人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数十人。分东西南北四围,每面方四十里,共设二十四铺,各有看守墙铺牌子、净军若干人。东安门外有
官名。①又称“收掌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负责把试卷分配给各房“房官”。分为内收掌、外收掌,分属内、外“帘官”。② 清朝内阁所属内翻书房、方略馆之职官。详“内翻书房”、“方略馆收掌”。
官名。隋朝行台尚书省置,一员,视从三品,掌同度支尚书,兼掌都官、工部事。
梁陈时对翊左、翊右、翊前、翊后四将军的合称。
官名,即太子右卫副率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宫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,为司正之佐,协掌纠察宫闱、戒令、谪罚之事。唐朝改正七品,不属二十四典,为宫正、司正之佐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,明永乐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三年(760)置,隶秘书省司天台,一员,正六品上,为冬官正副贰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天圣元年 (1023) 置,以枢密副使张士逊、参知政事吕夷简、鲁宗道总领,掌考校茶、盐、矾税岁入登耗,更立新法。
官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散官名号。北宋前期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以寄禄官右正议大夫改置,从三品。金朝置为文散官,从三品中。元朝改从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二品,升授。清为从二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