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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法长
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, 掌军法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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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科试

    明清学校制度之一。每届乡试之前,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。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,先要通过此种考试。考试合格者,方准应本省之乡试。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即“科考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奉特旨

    明制内阁大学士及吏部尚书等高级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者,称为奉特旨。

  • 开封府司录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,掌审讯狱囚。

  • 五官掾

    官名,省称五官。汉朝郡国属吏,地位仅次于功曹,祭祀居诸吏之首,无固定职掌,凡功曹及诸曹员吏出缺即代理其职务。晋至南北朝沿置。晋朝中央政府诸卿、领军、护军、太子太傅、少傅等及诸郡、国皆置为僚属。南朝宋自

  • 地方法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, 见“地方法院”。

  • 值年河道沟渠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。乾隆十七年 (1752) 置,设值年河道沟渠大臣四人管理。掌京师五城河道沟渠之事,春秋勘察,分别疏濬。先是,顺治元年 (1644) 由街道厅管理京师内外沟渠。雍正四年 (1

  • 大左司徒

    官名。春秋鲁国置。大司徒别称。《鲁大左司徒元鼎铭》: “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,其万年眉寿,永宝用之。”

  • 典天厨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
  • 都水从事

    官名。晋朝诸州置,属刺史。州分职吏名。晋代置,据《晋书·职官志》记载,诸州各置都水从事一人,徐州则置淮海从事,凉州为河津从事,均掌水利之事。

  • 右侍伯

    即“右侍伯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