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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衡司
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军官之班秩、阶品、封赠、袭荫,以及官佐之任职,凡军官、官佐并领其籍。辖任官、赏赉、考绩、旗务四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四人,科员四十人,司副官一人及录事二十六人,分司各职。


官署名。(1) 陆军部所属。清末始置,掌陆军官佐任补,绿旗防营员弁的升调、奖惩、恤赏及各项武职的荫袭、引见、验放等事务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科长、科员、司副官及录事。司内分设考绩、任官、赏赉、旗务四科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衡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北洋政府复称军衡司,掌办陆军各项人事行政:一、军官、军佐和军用文官的任免、转补;二、调查各兵科人员;三、考绩表、兵籍、战时名簿、军用文官名簿;四、保管军官、军佐、军用文官和战时职员表;五、编纂年格名簿;六、赏赉、叙勋、褒奖;七、休假;八、废兵处置;九、军人结婚;十、养赡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军衡司改隶军事部陆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时军政部陆军署亦置军衡司。(2) 海军部所属。北洋政府始置,掌海军各项人事行政,其所掌一至九项与陆军部军衡司同。此外为:十、军法;十一、司法官和监狱职员的考绩;十二战时捕获审检所;十三、海军监狱;十四、赦免和在监人员的处置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军衡司改隶军事部海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海军部亦设军衡司,司内分设铨叙、典制、恤赏、军法四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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