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镇

军镇

北魏时期的军事镇戍机构。镇的建置起于刘石、苻姚时, 其时有杏城、三堡等镇。北魏初建置渐多,太武帝时普遍设置,至孝文帝时逐渐废除,尤以太和十一年(公元487年)至迁都前后所废最多。军镇制度在全国推行的时代为自太武帝至孝文帝大和十年(公元486年),前后长达六十年。其时军镇,就其地区与统辖情形来区分,可以分为如下三类:一是边远不设州郡县地区之镇, 职在御边, 而以镇戍之官兼管民事。二是与州并置且有同一治所之镇。此类军镇多分布于东南边境与西南边境地区,形式上军民分治,不过镇将例加都督本州及附近诸州军事,有的并兼本州刺史,实际上则是兼管辖境内的行政事务,其权力远比刺史为大。三是参于州郡区域内兼管辖区内民户而无州郡与其同治所之镇。此类军镇,多分布在中部与南边地区,其主要职任是镇摄山胡,缉清群盗以及镇遏边防。有的兼督邻近诸州,有的则不兼,故此类军镇其地位高低及权力大小并不一致。总的来说,北魏前期的军镇,其地位一般均高于州刺史。孝文帝时废除军镇统民制度,大部分军镇均予废除,惟西北不统民的边镇仍得保存,不过其地位已降至州刺史之下。东南地区虽亦有镇,然仅掌镇戍之事,其地位仅相当于郡,往往镇将、郡守互相兼带而统属于州。至于北魏镇府组织,则以都大将为主官,开府置僚属如将军、公府之制,有长史、司马为上佐,诸曹参军分掌府事,都大将有都副将为其副职,下统军戍,亦各置军将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部左曹

    即“刑部左厅”。

  • 禁止

    官制用语。①受到弹劾的官员不能进入殿省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: “二台奏劾,则符光禄加禁止,解禁止亦如之。禁止,身不得入殿省,光禄主殿门故也。”②官员犯罪后,被关押在监狱之外的禁处,称禁止于某处,即软禁,

  • 礼仪监

    官署名。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三年(1656)改钟鼓司设。掌内庭礼乐之事。并考核太监品级。初设总理,左、右协理各一人。十七年,改为礼仪院。

  • 太子詹事

    详见“詹事”。官名。掌皇后和太子家事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、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、仓、厩、祠祀、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。东汉省詹事,太子官皆属少

  • 人部承务郎

    官名。隋文帝置民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又改民部郎为人部郎,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民部

  •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七年 (1303) ,由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,掌蒙古军士。置营武清、新城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官同左翊蒙古侍卫。下辖千户所十二翼。

  • 估马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元年 (998)置,后隶群牧司,掌诸州所市马匹,估值验记,分给诸马监牧养。设勾当官一人,以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充任。仁宗嘉祐三年 (1058) 废。

  • 州尊

    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
  • 护军监军

    官名,三国蜀置,掌护军中诸将帅,察举作奸不法者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戏传》:“以疾征还成都,拜护军监军,出领梓潼太守,入为射声校尉。”

  • 织组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组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