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
农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管北平旧档案及署内器物,特设北平档案保管处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八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组织规则》规定,本处的职任除保管旧档案及署内器物外,并得就近管理或监督北平附近部属机关及部有财产。设主任一人,由农矿部部长委任,办理本处一切事务。处内分置三课:第一课,掌文牍兼收发;第二课,掌会计兼庶务;第三课,掌保管兼编辑。各课设课长一人,由主任呈请农矿部部长委用,分掌各课事务;各课因事务的必要得设办事员。
农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管北平旧档案及署内器物,特设北平档案保管处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八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组织规则》规定,本处的职任除保管旧档案及署内器物外,并得就近管理或监督北平附近部属机关及部有财产。设主任一人,由农矿部部长委任,办理本处一切事务。处内分置三课:第一课,掌文牍兼收发;第二课,掌会计兼庶务;第三课,掌保管兼编辑。各课设课长一人,由主任呈请农矿部部长委用,分掌各课事务;各课因事务的必要得设办事员。
宫观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始置,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。
官名。清朝头等出使大臣之属官。正三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左推、右推、寺案、知杂、检治五案,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。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罢,以其事归户部。绍圣二年(1095)复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寝局,掌园苑种植蔬果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寝局。掌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置,充当侍卫之任,多由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兼领,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。陈沿置,四品,秩二千石。
官名,西汉置东汉省,属执金吾,一令三丞,掌船治水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中尉》:“属官有中垒、寺互、武库、都船四令丞。都船、武库有三丞。”注:“如淳曰:都船狱令,治水官也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执金吾》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武阶官名,改守阙军将置,位在进义副尉下、进勇副尉上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为国君养马及驾车。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: “程郑为乘马御,六驺属焉,使训群驺知礼。”杨伯峻注:“驺,官名,据《礼记·月令》郑注,即《周礼·夏官》之趣马,主管驾车与卸车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