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
农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管北平旧档案及署内器物,特设北平档案保管处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八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组织规则》规定,本处的职任除保管旧档案及署内器物外,并得就近管理或监督北平附近部属机关及部有财产。设主任一人,由农矿部部长委任,办理本处一切事务。处内分置三课:第一课,掌文牍兼收发;第二课,掌会计兼庶务;第三课,掌保管兼编辑。各课设课长一人,由主任呈请农矿部部长委用,分掌各课事务;各课因事务的必要得设办事员。
农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管北平旧档案及署内器物,特设北平档案保管处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八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组织规则》规定,本处的职任除保管旧档案及署内器物外,并得就近管理或监督北平附近部属机关及部有财产。设主任一人,由农矿部部长委任,办理本处一切事务。处内分置三课:第一课,掌文牍兼收发;第二课,掌会计兼庶务;第三课,掌保管兼编辑。各课设课长一人,由主任呈请农矿部部长委用,分掌各课事务;各课因事务的必要得设办事员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诸侯的正卿,地位仅次于诸侯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国卿,君之贰也,民之主也。”
东宫武官名。北周有亲卫大都督,掌皇帝宿卫,建德初置东宫左亲卫,属左司卫,掌东宫护卫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元弘嗣传》:“十八为左亲卫。”
官名。清置,掌司园内斗坛四神祠香烛,培灌花木,饲养仙鹤池鱼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宦官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汾州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,顺治(1644—1661) 初定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,差笔帖式二人管理。康熙二十六年(1687)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。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。四十年(170
官名。晋朝有中黄藏令,南朝有中黄令,皆掌宫中金银币帛库藏,北齐置此,为太府寺黄藏署长官,职掌略同。隋初沿置,从八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省并左藏监。
见“征收课税所”。
青色印带。两汉魏晋南北朝,凡秩比二千石以上、中二千石以下官吏,如诸卿、郡守、杂号将军、中郎将、校尉、都尉等,皆银印青绶。故用以代指官吏等级。《三国志·孙坚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英雄记》:“今此行也,要当斩一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倒塌岭西路牲畜饲养蕃息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