决狱官
官名。契丹遥辇时,自萧敌鲁五世祖胡母里始,其后代世为决狱官。掌理狱讼。
官名。契丹遥辇时,自萧敌鲁五世祖胡母里始,其后代世为决狱官。掌理狱讼。
辽朝地方行政建制,有府一级机构,除五京留守司所在地之府外,黄龙府、兴中府地位又略高于其他府,称南面大蕃府。
军事单位。明朝专为屯垦而置。多置于北部边境。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往往不隶卫,而直属都司或行都司。军事机关名。元代左卫、中卫、右卫、前卫、后卫、武卫新军都指挥使司等下属机构有
宋制,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。如《职制敕》中规定:“诸监司,巡历所部不遍者,杖一百;遍而不申,减二等。”“诸监司巡按,巧作名目,追呼巡尉弓兵,将带出本界者,杖一百。”“诸监司,每岁诣所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食医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食医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食医中士二人,主管调配饮食的寒温、滋味、营养
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左外兵曹,“掌河南及潼关以东诸州丁帐,及发召征兵等事。”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苜蓿部”。
即“都官郎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孝武帝欲讨高欢,以太傅,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,统率中军,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。见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、《周书·念贤传》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京官三年京察,外官六年大计。考核官吏,核以四格,纠以六法。六法为:一曰不谨,二曰罢软无为,三曰浮躁,四曰才力不及,五曰年老,六曰有疾。核之而实,则不谨者、罢软无为者革职,浮躁者降三
官名。东汉献帝初平 (190—193) 末袁绍置。见《三国志·袁绍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英雄记》:“绍到,遂屯斥丘,以 (保护其家属的) 陶升为建义中郎将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袁绍置,掌宿卫或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