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减俸

减俸
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。时间为一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北洋政府又规定司法官惩戒的第六种为减俸,时间为一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战时期规定,减俸为对公务员惩罚的第三种。公务员平时记过三次者,年终考绩时以记大过一次论,予以减俸处分;年终考绩时总分数虽在六十分以上,但其工作分不满三十分,操行或学识有一项不满十五分者,仍以不合格论,分别酌予申诫、记过或减俸;公务员考绩应降级而无级可降者,得依其级差数目比较减俸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库真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高祖十一王传》:“(高洋)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(高)渔。”

  • 察战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为皇帝身边的亲信,多被派出执行使命。官名。三国时孙吴设此官,负责监视吏民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三嗣主传·孙休传》:“是岁使察战到交阯调孔爵、大豬。”裴松之注:“察战,吴官名号,今扬州有察战

  • 神毅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军司马旅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军司马上士”。

  • 总宿卫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宿卫司长官。亦称“典宿卫事”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卫司”。

  • 御容殿閤门

    官名。金代东西京各有御容殿,设閤门各二人,掌享祀礼数、铺陈祭器。

  • 坦绰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
  • 左中兵郎中

    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左中兵郎”。

  • 太庙丞

    官名。三国皆置,为太庙令副贰。南朝宋一员、南齐一员,梁置二庙丞、陈复为太庙丞。北齐置为太常寺太庙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。唐朝从八品下。武则天万岁登封元年(696)改名清庙台丞,中宗神龙元年(

  • 代人令史

    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(401),复尚书三十六曹,曹置代人令史一人,由鲜卑人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