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官
官制用语。宋朝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,称出官。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(后改二十岁),经铨试或呈试合格,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。如铨试不中,年满四十; 呈试不中,年满三十,亦许出官。在京诸司吏人,理不同选限可出为主簿、县尉、奉职、借职等官。
宋代选人初次接受差遣称为出官。选人和荫补得官人须年满二十五(后改为二十岁),经铨试合格,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。但铨试不中而年满四十,或呈试不中而年满三十, 亦许出官。有时亦有朝廷特准免试而出者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,称出官。守选人、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(后改二十岁),经铨试或呈试合格,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。如铨试不中,年满四十; 呈试不中,年满三十,亦许出官。在京诸司吏人,理不同选限可出为主簿、县尉、奉职、借职等官。
宋代选人初次接受差遣称为出官。选人和荫补得官人须年满二十五(后改为二十岁),经铨试合格,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。但铨试不中而年满四十,或呈试不中而年满三十, 亦许出官。有时亦有朝廷特准免试而出者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太皞的另一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,为酒官的泛称,秦汉皆置。掌酒。《史记·齐悼惠王世家》:“高后令朱虚候刘章为酒吏。”其后,历代沿置,名称有变化,至南齐,食官局始置酒吏一人,掌供奉御酒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。
宋置内侍省,拱侍殿中,备洒扫之职,简称前省;入内内侍省,所掌尤为亵近,简称后省;合称前后省。
将军名号,即骠骑将军。西汉昭帝时有票骑将军上官安。见《汉书·昭帝纪》。将军名号,也省称票骑。汉置,掌领骑兵征伐。《汉书·霍去病传》:“去病侯三年,元狩二年春为票骑将军,作万骑出陇西,有功。”《后汉书·
见“六察”。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,为地官府所属,正五命。任左遂伯中大夫者,见《周书·赫连达传》:“六官建,授左遂伯,出为陇州刺史。”亦有不分左右的,《周书·儒林·乐逊传》:“保定二年(公元562年)迁遂伯中大夫
官名。新莽四辅之一,始建国元年(后9)初置,位上公,以哀章任之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所置四辅之一,位上公,哀章任此官(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王莽使太师王匡、国将哀章守洛阳。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于开封府置。掌检覆抄札、打量界至,领福田院,支贫子钱等事。四年罢,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一人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统辖祭酒以下各官,总理监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官名。清制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始特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