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府
清朝同知之别称。
清朝同知之别称。
唐代一种介于府兵与募兵之间的兵。始置年代不详,武则天时开始广泛设置于山东近边诸州与河南河北地区。开元八年(公元720年)又扩展到关内道,由朝廷于两京及诸州拣取,其制如《唐六典·尚书兵部》“兵部尚书”条
官署名。清朝负责呈递奏折传宣谕旨之机构。设于清官内廷。成立年代不可考。掌向内递进奏折、题本,向外传宣谕旨; 安排八旗、侍卫处及各部院每日在朝值日班次; 呈递引见官员的“膳牌”、王公大臣年节所进如意和外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见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阴》,其职掌不详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饭银库,专掌饭银的收支。内阁的饭银由各省总督、巡抚及布政使咨送,以充内阁官员餐食费用。分配的数额是大学士每日银三钱,以下官员依次递减,至中书每日银六分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。系加官,非实职。
参见“督学道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藏祭器,以备郊祀之用。
①翰林院别称。②翰林俗称。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,丹杨尹属官。一作“丹阳尹丞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散官。二命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