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科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 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九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次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匠师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魏于缘边诸镇置,为镇的长官,管理辖区内的军务及民政,地位甚高,多任用鲜卑宗室,如拓跋他以镇西大将军为虎牢镇都大将。其下设都副将以佐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札兰额真”、“扎兰厄真”、“扎拦额真”。意为“一队之主”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在原来牛录组织的基础上编立八旗,以五牛录为一甲喇,五甲喇为一固山(即一旗)。每甲喇设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,掌左府库中所藏器物,下设左府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管文翰,实际是翰林学士特命入禁中起草重要诏书的地方。因其设在禁中,故称鳌禁。宋朝陆游《剑南诗稿·送钱仲耕修撰》:“儤直公看鳌禁月,倦游我梦镜湖秋。”参看《宋史·职官二·翰林学士院》。
官名,即左中郎将,俸比二千石,掌左署郎值班护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。左署郎包括:中郎、侍郎、郎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,设郎 (郎中、侍郎) 为长官,隶度支尚书。唯北魏前期置为尚书曹,设尚书、长、郎等官,孝文帝改制后仍为郎曹。掌审核全国库藏钱帛出纳帐籍、钱币铸造及有关度量衡的政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