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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部司
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刑部的头司。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刑部郎中二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,其职任为辅佐尚书、侍郎掌律法及按复大理寺及全国奏谳(判决案)。所属有主事四人,令史十九人,书令史三十八人,亭长六人,掌固十人。宋初刑部司郎中、员外郎无所掌,元丰改制,始以郎中、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。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分左右厅,左厅掌详复,右厅掌叙雪,以互相稽核。所属有主事一人,令史四人,书令史九人,守当官八人,贴司十八人。金元六部不分司,明清刑部按省区分司。明有十三清吏司,清有十七省清吏司及督捕清吏司,均无刑部司之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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