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汉档房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的题本。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,由关系司承办,具稿呈堂官阅后,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。设堂主事满三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,经承十四人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缮写满、汉文的题本。凡科抄交刑部办理事件,由关系司承办,具稿呈堂官阅后,再由汉本房缮写正式题本上报。设堂主事满三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二十八人,经承十四人。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理问官一人,掌管勘核刑名,为从六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理问》,参看。《明史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元代行中书所属有理问所理问二人,秩正四品,副理
官名,宋置。宋代殿前司军有捧日左右厢,各有都指挥使为其长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。
宋朝贡院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南宋孝宗时,令礼部试、类省试、各州解试举人各场试卷,分散于各房,由考官批分定等,以防舞弊,称为分房法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神策军统兵官,德宗贞元二年(786)改神策左厢为左神策军而置,二员,从三品,三年加置二员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舜、禹时有此官,掌草木鸟兽。《毛诗正义·秦风·秦谱》:“尧时有伯翳者,实皋陶之子,佐禹治水,水土既平,舜命作虞官,掌上下草木鸟兽。”虞、虞人、虞官,名虽不同实为一职,都是掌山泽草木鸟兽的官。
官名。元置,员额四人,掌户部会计核算之事。
参见“光禄卿”。官名。为光禄寺的长官。南北朝时梁、北齐、唐、宋、明、清都设此官,掌管皇室膳食等事。详见“光禄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即陆海军总参谋部。宣统三年 (1911) 改军谘处设。其职掌为上承诏命赞襄军谋,凡经武要略之政皆汇焉。置军谘大臣二人,掌府事。辖总务、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六厅
即“甲喇额真”。
吏员名。宋于三司、马步军司及诸州均置,掌接引传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