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秋官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刑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刑部秋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刑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刑部秋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官名。一名内谒者令。西汉属少府,掌宫内卧具帷帐,有丞。东汉以宦者为之,秩六百石,名义上隶属少府,有左、右丞各一人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内者长官,俸六百石,掌宫中布帐及诸亵物。左右丞各一人,从官录事一
官署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南海郡中宿县置,当为职掌陂湖水利的机构。官名,汉朝南海郡中宿县有此官,掌水利之事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南海郡》:“博罗、中宿有洭浦官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盐铁部,掌丰盐事。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。神宗元行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罢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)关内道覆囚,使邵师德等奉辞,往诸州县省察复核囚徒,至玄宗开元十年(722),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,充覆囚使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由原运筹司改设。掌海军参谋、教育、测绘及研究各国海军事宜。辖参谋、教育、测量三科。置司副官、科长等员。宣统元年(1909),併入筹办海军事务处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沿置,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
见“常调”。
官名。司徒府左西曹属官。参见“司徒左西属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长信寺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(1288),掌大都、上都二铁局人匠及怯怜口人匠,以材木铁炭皮货等物供斡耳朵各帐房所需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后于长秋寺、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