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门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司门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司门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掌译汉文经籍为女真文。世宗大定二十三年(1183)九月,曾呈进所译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老子》、《扬子》、《文中子》、《刘子》及《新唐书》等,世宗命颁行。
刑部之别称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狱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于皇子王国,员额二人,掌文字书籍之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协领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千家置一人。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少府少监。官名。见“内府监”。
官名。即尚食奉御。
①使职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左、右肃政台每年秋季所发之使,以四十八条纠察州县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废。②金朝主管廉访检察的官员。地方官员上告冤狱等事,多由朝廷派遣廉察使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