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宗正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,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,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,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,如缺,即以皇族朝官充任,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,不再专用皇族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,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,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,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,如缺,即以皇族朝官充任,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,不再专用皇族。
①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前置,属三司,掌点检帐目,设提举官一人。元丰改制废。②吏名。北宋前期于帐司置,选后行吏人充任。(1)宋提举帐勾磨勘司等的简称。(2)宋代诸州分职吏名,
官名。掌管田事。《尔雅释言》:“畯,农夫也。”疏:“农夫,田官也。”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礼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祠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祠祀、享祭、天文、
“都录事”省称。
清朝凡为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分守险要之副将,均称协标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,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,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分武库为南、北署。各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掌保管兵器。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。隋省并“武库署”。
官名。汉朝缘边郡县守塞之吏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云,当遣人之河西虎猛制虏塞下,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。”官名,汉置,为边郡属吏,掌守塞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当遣人之河西虎猛制虏塞下,告塞吏曰欲见和亲侯。”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补授官员之方法。按官员铨选章制规定,凡应具题补授之官员出缺,某上司在应补或应升此缺人员中拣选,题请补用,称题补。
官名。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