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判官

判官

官名。隋朝有过海判官。唐朝遍置于使府。《唐六典》卷二: “凡别敕差使,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”,“非繁剧者,判官一人”。采访、节度、观察、招讨、经略、防御、团练、支度、营田、监军等使之下皆置。综理本使日常事务,权重务剧,为幕府上佐,甚至充任留后。府州诸曹参军事亦或称判官。五代领州郡事,成为州府职官。方镇全部幕职亦泛称判官。北宋三司各部置,分管各案; 开封府所置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;左、右军巡院所置,掌京城争斗与案件审理;节度州、观察州、防御州、团练州、军事州所置,为幕职官;南宋临安府及节度州亦置。辽朝南面官如诸州、军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,及五京留守司、计司皆置为下属,协助长官处理日常事务。北面宫官、边防官部分官署亦设。金朝三司、司天台、武卫军都指挥使司、诸京留守司、诸总管府、诸州、警巡院、录事司皆设,品秩自从五品至从八品不等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留守司与路、府、州、录事司、警巡院各置,参决民政,或兼捕盗之事,品秩自正五品至正八品不等。少数中央官署,如太医院、京畿都漕运使司等,亦设此职。明朝诸州所置,分掌都粮、缉捕等事; 都转运盐使司所置,助理盐政,分督各场、仓盐课司。清因之,简称“州判”、“运判”。


官名,为长官的佐吏,协理政事,或备差遣。唐朝节度使、观察使、按抚使、度支使、营田使、招讨使、经略使等,均置判官,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节度使》。宋朝宣抚使、发运使、都转运使等皆置判官;幕职官中也有判官,见《宋史·职官七》。辽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等,皆置判官,见《辽吏·百官志四》。金代殿前都点检、宣徽院、太医院、教坊、司天台、武卫军都指挥使司、交钞库、典牧司、圉牧司、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诸节镇、诸防御州、诸州刺史、诸京警巡院、诸府节镇录事司,均置判官,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、百官三》。元代太医院、上都院、散府和各州都置判官,见《元史·百官四、百官七》。明代仅州置判官,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清代称州判,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吴兵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(422)进攻南朝宋时置,以公孙表为之。以后主要统率江南籍士兵。《魏书·毛修之传》: “神䴥(428—431)中, 以修之领吴兵讨蠕蠕大檀,以功拜吴兵将军,领步兵

  • ①居官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加齐之卿相。”赵歧注:“加犹居也。”③提升官位等级。《吕氏春秋·怀宠》: “皆益其禄,加其级。”③原职之外,增授其它职衔或虚衔。

  • 尚牧所提举

    官名。元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置尚牧所,属宣徽院,秩从五品,设提举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

  • 总管圆明园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。掌圆明园岁修工程、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无定员,由皇帝特简。

  • 右宫伯都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宫伯都上士”。

  • 昭武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三国蜀、吴置。蜀胡济以此职行中参军,吴孙奂以此职统兵,领江夏太守。见《三国志·李严传》裴松之注引诸葛亮《公文上尚书》、《宗室传》。官名,三国蜀、吴皆置,掌屯卫兵,也帅军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宗室

  • 内阁典籍

    官名。清朝内阁典籍厅之办事官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为内阁后设。满、汉、汉军各二人。正七品。负责出纳文移及收贮红本、图籍等事项,并保管典籍厅关防。官名。清置,见“内阁典籍厅”。

  • 递运所大使

    官名。明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始置递运所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分隶于府、州、县,掌运递粮物。清制唯江苏有府递运所大使一人。

  • 乡君额驸

    见“额驸”。

  • 并省右民郎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右民曹事务,属并省度支尚书。其职掌与“右民郎”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