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制置使司

制置使司

官署名。唐代后期,在用兵前后为控制地方秩序,始置制置使。宋置制置使司,以制置使为主官,为一路至数路地区的统兵大员,掌经画边防军务。其性质略同于招讨使而地位稍逊。政和中,熙秦用兵,以内侍童贯为之,仍兼经略使。靖康初会合诸路兵马解太原之围,姚古、解潜相继为河东、河北制置使,均无功而罢废。南宋设置渐多,多以安抚使或安抚大使兼之,称安抚制置使或安抚制置大使,亦有以统兵官充任者。又以明州知州兼沿海制置使,掌肃清海道,节制水军;建康知府兼沿江制置使,鄂州知州先后兼沿江制置副使,各掌江防与水军事务。另外,各都统制所率屯驻大军及其他正规军均由制置使节制。制置使以位份较高者兼任则称制置大使,所属有参谋、参议、主管机宜、书写文字、干办公事、准备将领、差遣、差使、其他属员依据时势随宜设置。辽南面边防官中亦有五州制置使司,圣宗开泰九年(公元1020年)有霸、建、宜、泉、锦五州制置使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八思哈

    突厥语。意为“镇守者”,“达鲁花赤”的同义词。

  • 详正学士

    官名。唐高宗仪凤 (676—679) 中以弘文馆中多图籍而置,掌校理图书。

  • 太宜人

    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五品官员之母。

  • 典天炮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三十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
  • 参议院法制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制事项。

  • 大三法司

    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
  • 水曹掾

    官名。汉、魏、晋皆置,主水曹,职掌水利。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的佐官,掌管河流水道津梁等水利工程的修建。也简称水曹。魏、晋也沿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
  • 太子左清道率

    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为太子左清道卫,置为长官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左虞候率,玄宗开元(713—741) 初改定为左清道率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上,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

  • 郎宫

    ① 汉朝对中郎、侍郎、郎中等的统称。亦称“郎吏”。参见“郎”。②南北朝对尚书郎中、侍郎的统称。隋、唐以来泛称尚书都省左、右司及六部诸司郎中,员外郎。

  • 八座

    高级官员合称。东汉用以称尚书令、仆射、六曹尚书。魏晋至隋用以称尚书令、左右仆射、诸曹尚书,无论共有几人,皆沿其称。唐朝尚书令、左右仆射为宰相,故以左、右丞及六部尚书为八座。明、清用作对六部尚书的俗称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