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青白盐使
官名。北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始置,以閤门祗候充任,掌行陕西、河东沿边盐法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始置,以閤门祗候充任,掌行陕西、河东沿边盐法。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掌管三司档案、文卷之事。员额一人,秩正八品。
官名。清代顺治年间建奉天府,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;尹,满洲一人;丞,汉一人。其属有: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。所辖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各一人,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
官名,汉置,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,掌评全国审判中的疑案。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:“隗嚣素闻林志节、深相敬待,以为持书平。后因疾告去,辞还禄食。”参看“持书侍御史”、“治书侍御史”条。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见“邸抄”。
官名,即军监,掌督监军命的执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十有二人,诚欲以司不奉命,令军人咸正也。今则不然,各为权势,恐猲良民,妄封人颈,得钱者去。毒蠚并作,农民离散。司监若此,可谓称
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,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之政令,置长史及录事、仓、兵、胄曹参军事,又有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; 并领外府三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又改为
官名。战国末秦置。管督造兵器的工官。《陇西守戈铭》: “(秦始皇) 廿六年,[陇]栖 (西) 守□造,西工宰阉,工□。”
见“封疆大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