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。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,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,如提举坑冶铸钱司、提举市舶司等属之。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参见“提督京营”②。
官署名。唐中宗神龙元年 (705)改左肃政台置,及废右台,即去左字。参见“御史台”。
1、官署名。周置,掌管理市场物价。《逸周书·大聚》:“市有五均,早暮如一。”注:“均,平也,言早暮一价。”2、官名,为“五均司市师”的简称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,更名长安东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雨伞和旱伞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太祖神册五年(920),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,主刑狱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边防官,统领大室韦部之兵马,长官为详稳,下设都监等官。属西北路总领司。
参见“侍郎”。官名,俸四百石,共三十六人,一曹六人,掌作文书起草。初上台称守尚书郎,中岁满称尚书郎,三年称侍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和蔡质《汉仪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