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丞相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南朝宋、齐时在蛮族聚居区域所置的县。因当时习称蛮族为“蛮左”,故以为称。如《宋书·州郡志二》“南豫州·晋熙郡太守”条记“文帝元嘉二十五年(公元448年),以豫部蛮民立太湖、吕亭二县,属晋熙,后省,明帝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中杨剑(国忠)已充此任,德宗贞元(785—804)末以宦官为之,主持宫市。托名为宫中购物,实于京城市肆,强买人间。《唐会要》卷八六《市》:德宗时“屡有中官于京城市肆
官名。①隋朝始于秘书省太史曹置。掌教漏刻生。唐朝秘书省太史局沿置,初有二十员,流外二品; 肃宗乾元元年(758)改太史局为司天台,置六员,从九品下,掌知漏刻教漏刻生。明朝钦天监(司天监)置六员,后革五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大宗正府。管领宗室将军(以族次充任)及其所占人口和奴婢。据世领大定二十三年(1118)统计,在都宗室将军司,户一百七十,口二万八千七百九十,内正口九百八十二,奴婢口二万七千八百八。章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集贤院,员额四人,掌造集贤院所用毛笔。
官名。清朝置大理院,其官有正卿和少卿。正卿掌申辩冤枉,审判定罪,解释法律,监督各级审判,统一法权。少卿为卿之佐官,为副长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总领行在军政。设御营使以宰相兼,御营副使以执政兼。其属有参赞军事,以侍从官兼; 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等。三年,令只辖行在五军,其余边防
官名。梁陈太仓令所属有左中右三部仓丞,均隶司农卿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,主护西羌,或领刺史,或持节为之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内外官因升迁、调转、降革、病故、守制、休致或告假等因而离开原任官缺,以待另选他人充补之称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