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地官部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县大夫下大夫掌本县事务,下设县正中士。正三命。
安抚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无定员定职,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。
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高等法院的主官。见“高等法院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设置,见《彭祈碑阴》,为军议从事的异称,掌参议军事。
武官名。明置, 见“京卫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将作少府属官,掌治宫室。成帝阳朔三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,参看“将作少府”条。
爵位名。南朝梁始置,与嗣王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同为二品。陈制同梁。
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符元年(1098)置。先是元祐元年(1086)曾置诉理所,申理神宗时命官获罪案件。至是,御史中丞安惇以为当时收恩私室、归怨先朝,建议重新看详,依原断施行,遂置此局。元祐申雪者八十三家